組織“四學”考試 檢驗“四學”成效
發(fā)布時間:
2020-11-10
來源:
為有效落實《四學活動組織實施方案(豫安政發(fā)[2020]32號)》、《“學政策、學規(guī)范、學標準、學制度”活動補充實施方案(豫安政發(fā)[2020]81號)》文件要求,檢驗“四學”成效,達到以考促學、以學促用的目的,近日,集團公司制定“四學”考試實施方案,具體內容如下:
一、考試原則:1、考試內容貼近工作實際,體現工作內容,不得無故不參加或拒絕參加;2、試題數量適中,難易適度;3、集中考試與隨機抽考結合;4、考試公平、公正,考試成績公開;5、考試成績將納入個人績效。
二、考試對象:集團公司在冊、參保用工、社招入職達3個月以上等管理人員。
三、考試內容:包括業(yè)務系統(tǒng)《專業(yè)卷》和《應知應會卷》兩種,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、多項選擇題和判斷題。各專業(yè)口工作人員作答《專業(yè)卷》試題,集團公司所有考試對象均要作答《應知應會卷》試題。
四、考試時間:定于十一月中旬,考試過程中《專業(yè)卷》和《應知應會卷》考試計時均為45分鐘,所有考試對象須在試卷上線后3天內完成作答并提交,提交后自動閱卷評分。
五、考試評分準則:總裁辦組織集中線上考試,公司機關各部門負責督促本系統(tǒng)人員完成《專業(yè)卷》考試。評分按百分制評定成績,70分以上為合格。
統(tǒng)一組織考試后,公司總裁辦將組織參加考試人員進行隨機抽考,通過考試與現場閉卷考試的方式對“四學”成效及考試管理進行評估。考試成績作為機關各部門、各基層單位年度績效考核參考項。
對于考試不合格者,由總裁辦在兩周內組織一次補考,對于補考仍不合格者,將提交公司人力資源部,個人11月份績效工資下浮5%,無故不參加或拒絕參加考試者加倍處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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